一文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4-01-26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今天带你了解: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优惠内容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2.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3.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享受方式

  1.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

  

  2.办理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2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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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驻条件

   一、无业人员,不限户籍,没有单位给缴纳养老保险;

   二、初次创业未注册过营业执照,与营业执照有关的一系列活动都不可,如监事、股东等都不可;

   三、男士在57周岁以下,女士在47周岁以下;

   四、毕业五年之内的大学生不限户籍,但是要去自己户口所在地办理《就业创业证》。

  所需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2份;

   二、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三、《就业创业证》(可在网上办理)原件复印件各两份;

   四、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五、创业项目阐述书两份。

优惠政策

   一、孵化期为三年,免场地租赁费用(10-50平米套内面积);

   二、水电费补贴(每户400元/年);

   三、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不超过120万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五、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创业社保补贴;

   六、其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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